调入人员保险转入办理

作者: 时间:2024-04-08 点击数:

调入人员之前有非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经历的,需要办理保险转入,办理时间最迟不晚于退休前一年。

 

养老保险:

  本人到原养老保险参保机构打印参保证明后,交给人事处办理即可。

 

医疗保险:

  本人在辽宁政务服务网”注册后,直接办理转入。

  具体操作流程:注册登录便民服务“统一服务入口”“辽宁省医疗保障事业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进入个人网厅”页面左侧“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转入申请”填写页面所需信息,其中“转入地经办机构信息”选择辽宁省>辽宁省省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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