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沈阳化工大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方案(修订)(试行)>的通知》(化大发〔2020〕63号)、《沈阳化工大学202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方案》(化大发〔2025〕93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报、相应评审学科组或评审推荐小组民主评议推荐,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欢迎广大教职员工监督。
申报各级别高级职称人员的电子报卷、满足条件,请到沈阳化工大学邮箱企业网盘查看(企业网盘访问方式:登录沈阳化工大学邮箱,点击进入“企业网盘”)。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对以上材料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单位向人事处反映。
电子邮箱:rscgs@syuct.edu.cn
通信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邮编:110142
202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