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形式
人事代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心健康;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化工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人事代理)计划信息表》。
(二)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应聘者在报名时应已经具备岗位招聘条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四、考核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初审形式资格考核、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
五、招聘步骤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沈阳化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yuct.edu.cn/)统一发布。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长期招聘,招满截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沈阳化工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人事代理)报名表》及岗位所需证件PDF扫描件发送至syhgdxrsc@syuct.edu.cn唯一指定邮箱。报名表中应明确填写申报岗位代码和岗位名称,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主题:应聘者姓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初审考核
学校成立形式资格审查工作考核组,依据招聘公告及对照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个人《沈阳化工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人事代理)报名表》及岗位所需证件PDF扫描件等情况,对应聘人员先进行形式资格审查考核,按不超过已定招聘岗位人数的两倍名额择优确定初选人员。形式资格审查考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或者存在虚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考核
学校成立面试考核组,负责对初选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考核。考核按应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牵头组织考核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成绩发布与计算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进行,由学校指定体检医院。
八、考察及资格复查
学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和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复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信息统一在沈阳化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人事代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十一、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一律以沈阳化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为准,请广大应聘者及时关注。
2.在招聘考核期间,如不按规定网上报名、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咨询电话:徐老师 15840257579 王老师024-89385615
附件:
1、《沈阳化工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人事代理)报名表》
2、《沈阳化工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人事代理)计划信息表》
沈阳化工大学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