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1-11-16 点击数:
根据《关于印发<沈阳化工大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方案(修订)(试行)>的通知》(化大发〔2020〕63号)、《沈阳化工大学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方案》(化大发〔2021〕87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报、相应评审学科组或评审推荐小组民主评议推荐、校外专家匿名评审,现将202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教学显著成果》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单位向人事处反映。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