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引博”工程资助入选第二批人员公示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18-03-16 点击数:

根据关于印发《沈阳市“引博”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沈人才发[2015]1号)、关于印发《沈阳市“引博”工程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沈人才发〔2017〕2号)的文件规定及《沈阳市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批“引博”工程申报资助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校陈燕、姜仁政、李崇、连莲、梁玉、刘威、刘雪景、潘昊、齐舵、苏牧羊、薛孚、赵大伟属于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时间内入职并与沈阳化工大学签订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毕业的全日制博士

以上12名同志符合沈阳市“引博”工程资助条件,现予以公示。从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21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8938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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