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特殊业绩津贴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0-07-03 点击数:

根据《沈阳化工学院特殊业绩津贴实施方案》(沈化院〔2001〕28号)和《关于调整部分科研奖励项目的决定》(化大发〔2014〕4号)文件规定,2019年度特殊业绩津贴申报材料经严格审核,并扣除科研处已兑现论文科研奖励差额,2019年度特殊业绩津贴公示如下,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单位,于202078日前向学校人事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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