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0-05-14 点击数:
各院、部、高峰学科:
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特殊业绩津贴的发放工作,将对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符合申报特殊业绩津贴条件的材料进行统计审核,奖励办法仍按照之前的文件执行。
报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特殊业绩津贴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
2.论文、奖项、项目复印件、论文收录证明、分区收录证明纸质版。
请各二级学院办公室人员将本部门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统一汇总,于5月29日之前统一送到人事处。
教学关系归属本院的行政领导,也请相应的办公室人员通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