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9-10-21 点击数:
根据《<沈阳市“引博”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沈人才发[2018]2号)、文件规定及《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沈阳市“引博”工程资助人选申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校刘鹏、陆遥、郑强、张莹、刘蝈蝈、于立富、王海博、金辉属于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时间内入职并与沈阳化工大学签订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毕业的全日制博士。
以上8名同志符合沈阳市“引博”工程资助条件,现予以公示。从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89385615
人事处